期货实物交割是期货存在价值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体现,今天笔者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商品期货实物交割方式及实例流程的相关内容。
一、期货交割的概念
期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交割方式有现金交割、期货实物交割两类:现金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日,核算交易双方买卖价格与到期日结算价格相比的差价盈亏,把盈亏部分分别结算到相应交易方,期间不涉及标的实物交割;期货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日,卖方将相应货物按质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买方向交易所交付相应货款,履行期货合约。
一般金融证券类期货合约以期货现金交易为主,商品期货合约以期货实物交割方式为主。
二、期货交割的方式
1、期货现金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日,核算交易双方买卖价格与到期日结算价格相比的差价盈亏,把盈亏部分分别结算到相应交易方,期间不涉及标的实物交割;
2、期货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日,卖方将相应货物按质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买方向交易所交付相应货款,履行期货合约。一般金融证券类期货合约以现金交易为主,商品期货合约以期货实物交割方式为主。
三、期货交割的作用
尽管期货实物交割在期货合约总量中占的比例不是特别大,然而正是期货实物交割和这种潜在可能性,使得期货价格变动与相关现货价格变动具有同步性,并随着合约到期日的临近而逐步趋近。
期货实物交割就其性质来说是一种现货交易行为,但在期货交易中发生的实物交割则是期货交易的延续,它处于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交接点,是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所以,期货交易中的期货实物交割是期货市场存在的基础,是期货市场两 大经济功能发挥的根本前提。
四、期货交割的方式
期货实物交割方式包括集中交割和滚动交割两种。我国商品期货交易,全部采用期货实物交割方式。
商品期货实物交割方式——集中交割
集中交割方式以郑州商品交易所为例:
郑州商品交易所一号棉花交割程序:
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
闭市后,交易所按“按数量取整、最少配对数”的原则通过计算机对交割月份持仓合约进行交割配对。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五、关于期货标准仓单
期货标准仓单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交货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发给货主的实物提货凭证。期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以白糖期货交割为例:
1、配对日: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买卖双方同时申请交割的配对(仅有一方提出不配对)。最后交易日闭市后,计算机按照数量取整,最小配对原则对所有未平仓的合约配对(同一客户持仓自动平仓,不配对)。
2、通知日:配对日后的下一日为通知日,买卖双方在通知日通过会员服务系统确认《交割通知单》。
3、交割日:配对日后的第三日为交割日,交易所收取买方会员全额货款,并于当日将全额货款的80%划转给卖方会员,同时将卖方会员的仓单交付买方会员。余款在买方会员确认收到卖方会员转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结清。
4、增值税专用发票:自交割日(不含该日)起七个交易日内,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迟交一至十日(公历日)的,卖方会员应当每天支付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超过十日(公历日)仍未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视为不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会员应当支付货款金额17%的违约补偿金。
5、期货实物交割结算价:期货合约配对日的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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