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股份未如期披露年度报告 触及降层风险
5月18日,兴华股份(832452.OC)披露《关于公司可能触及降层情形的进展公告》。
公告称,兴华股份分别于2020年2月21日、2020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终止挂牌的申请,因公司已申请终止挂牌,故未对2019年经营情况进行审计,未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9年12月27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创新层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即时将其调出创新层:“(三)未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兴华股份未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触发了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之情形,面临被全国股转公司调出创新层风险。
目前,兴华股份已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正严格按照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终止挂牌相关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3月4日(星期三)开市起暂停转让;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于2020年3月18日出具《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以此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兴华股份于2015年5月11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塑料管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聚氯乙烯(PVC)系列管道、聚乙烯(PE)系列管道、改性聚丙烯(MPP)系列管道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FBB)系列管道等。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市政、电力、通信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