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投资资金总规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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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总规模不是不变的,而是可变的。可以随时根据市场状况,投资绩效等因素动态调整。如海龟管理者每年对海龟的账户资金规模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对上年业绩的考核。如果上年亏损10%,则将投资资金规模缩减20%,直到账户净值恢复到初始水平。这对于总风险的控制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对于有多个策略系统(或者操盘手)来说,根据前期的业绩来调整其可支配的投资资金规模,还具有优胜劣汰的作用。
投资资金总规模控制必须由独立于交易员的人员或部门来管理,并且必须实行独立账户管理。因为,其一,如果限额由交易员自行管理,交易员容易随着投资盈亏带来的情绪变化而随意扩大投资资金规模,从而迅速放大系统面临的风险;其二,不仅需要由他人实行限额管理,而且必须将交易员或交易系统可以支配资金实行独立账户管理。这样,即使交易员或交易系统的误操作或系统缺陷可能产生的错误指令,也不可能带来超过限额的巨大损失。
如2013年6月16日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中,虽然其策略投资部核定交易员当日现货交易额度为8000万元,并在交易开始前由审核人员进行了8000万元的额度设定,但却发生了234亿元的系统自动下单,是其核定额度的292.5倍。这说明其投资限额管理完全失效。为什么会失效呢?一方面,可能是交易系统风险管理程序存在根本缺陷;另一方面,就是对交易系统可支配的资金与公司的其他资金未实行分账户管理。如果实行分账户管理,审核人员在核定8000万元投资限额时,不是仅仅下一个限额指令,而是将8000万元限额资金人工转入程序化交易系统可支配账户。交易系统只能支配该账户的资金,那么,即使交易系统或交易员出错,最大可支配资金仅8000万元,就绝不可能出现234亿元的错误下单。另外,据说光大证券乌龙指根本就是透支,账户上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资金。
那么,为什么能够透支那么多资金?对于普通客户的交易指令,首先需要有券商对其资金账户的资金进行核查和冻结后才能将指令下达到交易所。这种资金的核查和冻结,不仅是对券商的保护,也是对投资者的保护,避免其错误指令导致的巨大损失发生。由于券商为交易所结算会员,与交易所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并非每笔结算,而是由券商预存一定资金,第二日收市后结算前补足所差资金即可。券商对于自营业务不像经纪业务那样严格核查其资金和交易指令,其结果就是导致光大证券的乌龙指的巨大订单可以畅行无阻的下达。因此,对于普通投资者的交易系统可支配的资金实行独立账户限额管理,对于券商等自营业务也需要实行独立账户限额管理,这是防范交易系统错误指令带来的巨大风险的重要基础措施。
对于个人交易者来说,也应对一段时间里可使用的资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资金不应留在证券(期货)经纪商的资金账户上,而应该转到银行的账户上,以避免交易系统错误,或者被黑客盗用,下达错误指令带来的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