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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途径和方式包括哪些?_股票知识

2024-06-28 17:15 来源:未知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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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上市公司出于商业原则和自身发展需要,可以通过以下七种途径申请主动退市: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4)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
 
  (5)上市公司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6)上市公司股东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7)上市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收购人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上述第(1)项和第(2)项情形,是本次修订新增的主动退市情形。 
 
本文由东方铜牛网股票知识小编编辑,转载股票知识相关文章请注明文章地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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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途径和方式包括哪些?_股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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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出于商业原则和自身发展需要,可以通过以下七种途径申请主动退市: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4)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
 
  (5)上市公司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6)上市公司股东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7)上市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收购人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上述第(1)项和第(2)项情形,是本次修订新增的主动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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